VTEC 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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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出租车“捡”到一只新上市不久的iPhoneX,湖北籍女子小魏(化名)一时心生贪念,将手机据为己有,并连夜跑到网吧刷机自用,不料,“麻烦”也随之而来。“捡”这个动作,竟让她进了派出所。
前几天凌晨,小魏搭了一辆出租车。上了车后,小魏发现后座门边有一部黑色手机。她也并没有多问,偷偷将手机塞到了包里。回到家后,小魏一看,竟然是刚上市不久的iPhoneX,便刷机自用了。小魏这边正为“捡”到一台iPhoneX而窃喜,手机主人张女士正为手机丢失而发愁。当天上午,张女士通过运管部门调取到了出租车上的监控,发现其手机正是被随后上车的乘客捡走了。
当天下午5时许,张女士前往瓯海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报警。接警后,民警立即调取了视频监控,并结合周边监控通过反向侦查在3小时内抓获嫌疑人小魏,并当场缴获iPhoneX一部。因涉嫌盗窃,小魏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直到被民警抓获,小魏还是满脸疑惑:不就是“捡”走了一台手机吗?怎么就算盗窃了。经办民警表示,大部分市民都认为“捡”到的东西就算是自己的了。根据法律规定,构成盗窃罪的要件有二,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采取秘密的手段窃取公私财物。小魏的行为,在捡到手机时,小魏在主观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手机是其他乘客丢失的;客观上,张女士将手机遗落在出租车上,无论出租车司机是否知情,在出租车这个狭小的密闭空间里,手机事实上都已转移给出租车司机占有。小魏趁出租车司机不备,悄悄将手机占为己有的行为,既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又符合秘密窃取的特征,因此构成了盗窃行为。
民警提醒市民,不管是乘客或是司机捡到遗落在车内的财物时,都应第一时间交给公安机关或运管部门归还失主,切莫因一时贪念而身陷囹圄。
来源:温州晚报
通讯员:金定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