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文言文 2016-11-22
本文摘自《历史的大隐私》,作者:刘达临 胡宏霞,出版社:珠海出版社
中国古代的妓女种类极其繁多,在明代著名文学家冯梦龙所著的《黄莺儿》一书中,就列出四十多种,不过他的分法比较繁琐。看来比较符合实际情形的是,如果以服务对象区分,可分为宫妓、官妓、营妓、家妓、市妓等;如果以所属性质区分,可分为公妓与私妓;如果以职业性质区分,可分为歌妓、舞妓、乐妓、优妓等;如果以年龄区分,可分为老妓与雏妓等。
中国古代的妓女出现较早的是宫妓、官妓、营妓与家妓,她们可以统称为公妓,为少数特权者服务,多来源于暴力压迫,如掠夺或以罪人的妻女籍没为官妓;而市妓、私妓则多出自金钱的原因,实现“金钱面前人人平等”。
歌妓、舞妓、乐妓、优妓等是以艺术表演为主,卖身为辅。从这些妓女到以“上床”为主的妓女,有一个发展过程。这些妓女,代表了中国古代的音乐水平、舞蹈水平、戏剧水平,体现出一种妓女文化,而且体现出中国古代的文人雅士狎妓往往以精神享受辅以肉体享受的特点。
至于把妓女分成老妓和雏妓等,有的女性还未成年就要遭受男子的蹂躏,有的女性年老多病还要操此贱业,则体现了妓女生涯的残酷性。
中国古代妓女的来源大致有三:战俘、籍没和货卖。总而言之,是男子以强权、暴力或金钱来蹂躏女子。宫妓、官妓、营妓和家妓多是被强权和暴力攫取,并靠强权和暴力维持,这从她们可以被主人任意买卖、赠送、交换、杀害而明显地看出来,当然蓄养大量妓女也少不了花钱。可是市妓和私妓则相对比较“自由”,能够比较“平等”(当然事实上仍是男女不平等)地实现金钱与肉体的交换,这是商品经济的产物,而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这种妓女似乎更能体现卖淫的本质。在奴隶制条件下,奴隶主用赤裸裸的暴力蹂躏妇女;在封建制条件下,封建领主用强权来实现其对农民女儿的“初夜权”;而在商品经济(其高度发展则为资本主义)条件下,富人则凭借金钱来玩弄女子——在中国古代妓女演变史上,这三者兼而有之。
在中国历史上,到了汉、唐之际,卖淫业已逐渐从官办转为民营,达到了十分兴盛的程度。达官贵人、文人雅士几乎无不嫖妓,更不用说商井市民了。那个时代流传下来的诗词作品中,有不少都有风花雪月、倚翠偎红的内容。李白、卢照邻、张祜、李商隐等,都是这样。例如大诗人李白,如果不论他的文才,只看他的生活作风,完全是个酒色之徒。他曾写过一首诗:
葡萄酒,金叵萝,胡姬十五细马驼。
玳瑁宴上怀里醉,芙蓉帐内奈君何!
内容写一个15岁的胡族少女,李白一面喝酒一面就把她嫖了。
到了宋代中期以后,提倡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理论,社会上逐渐实行性禁锢。其实,宋代的高官,几乎没有不嫖妓的,像苏轼、欧阳修等,都是“大嫖家”,出游都要带一群妓女,更不要说那些没有多少文化的权臣了。身居宰相高位、又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王安石不涉狎邪,在宋代可谓凤毛麟角,当时还被人斥为“诡诈不通”呢!
最荒唐的是宋朝的风流皇帝宋徽宗了,他对六宫粉黛玩腻了,竟微服外出嫖市妓。他似乎是历史上记载的第一个偷偷摸摸地溜出宫门嫖妓的皇帝,明、清两代有些皇帝不过是步其后尘。徽宗的风流事情不少,他“累至汴京填安坊京妓李师师家,计前后赐金银、钱帛、器用食物等不下十万”。“宋礼宗癸丑元夕呼妓入禁中,有唐安安者,歌色绝伦,帝爱幸之”。
有这么一件真实的事情:宋徽宗宠爱当时京师名妓李师师,当然李师师还有其他不少情人。有一天李师师正和一个叫周邦彦的人(他是中国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词人)恩爱,忽然听说皇帝来了,周邦彦吓得赶快钻入床下去了。宋徽宗进来后,和李师师的喁喁情话以及云雨之声都被周邦彦听到了,就写进词里去了。宋徽宗知道了以后大怒,下旨把周邦彦逐出京师。周邦彦临走那一天,宋徽宗问李师师:“他走时有什么新作呢?”李师师就把周邦彦的新词给他看,宋徽宗看了大为赞赏,又把周邦彦召回封为大乐正。
到了明清,北京、南京、扬州、苏州、大同、杭州这些地方,都是妓院林立、妓风大盛的繁华之地。在元、明、清开国之初,朝廷都曾严令禁娼,但是只过了三四十年,妓风愈炽。在清代也发生过皇帝嫖娼的事,同治帝叫小太监带路微服出宫嫖娼,据说最后是染上梅毒而死的。
来源:凤凰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