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居士苏轼简介

古诗词大全 2016-10-04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世人称其为“苏东坡”。汉族,眉州(今四川眉山,北宋时为眉山城)人,祖籍栾城。北宋著名文学家、书画家、词人、诗人,美食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豪放派词人代表。其诗,词,赋,散文,均成就极高,且善书法和绘画,是中国文学艺术史上罕见的全才,也是中国数千年历史上被公认文学艺术造诣最杰出的大家之一。其散文与欧阳修并称欧苏;诗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与辛弃疾并称苏辛;书法名列“苏、黄、米、蔡”北宋四大书法家之一;其画则开创了湖州画派。

 苏轼,又名苏东坡,史书记载苏轼身长八尺三寸有余。苏轼为人宽大如海。苏轼是苏洵的第五子,嘉祐二年(1057年)与弟苏辙同登进士。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熙宁二年(1069年),父丧守制期满还朝,为判官告院。与宰相王安石政见不合,反对推行新法(并非完全不同意,还是有部分认可的,前期反对,后期深入民间,了解到新法的好处,转而赞成新法的好的方面。),自请外任,出为杭州通判。迁知密州(今山东诸城),移知徐州。元丰二年(1079年),罹“乌台诗案”,责授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文。哲宗立,高太后临朝,被复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东蓬莱);4个月后,迁为礼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迁中书舍人,又迁翰林学士知制诰(二品),知礼部贡举。元祐四年(1089年)出知杭州,后改知颍州,知扬州、定州。元祐八年(1093年)哲宗亲政,被远贬惠州(今广东惠州市区),再贬昌化军(今海南儋州市)。徽宗即位,遇赦北归,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卒于常州(今属江苏),葬于汝州郏城县(今河南郏县),享年六十六岁。他与他的父亲苏洵(1009年—1066年)、弟弟苏辙(1039年—1112年) 皆以文学名世,世称“三苏”;与汉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齐名。”“三苏”为“唐宋八大家”中的三位【唐宋八大家是唐宋时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称,即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王安石、曾巩。(分为唐二家和宋六家)】。作为杰出的词人,开辟了豪放词风,同杰出词人辛弃疾并称为“苏辛”。在诗歌上,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苏轼的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乐府》、《前赤壁赋》与《后赤壁赋》等。在政治上属以司马光为领袖的旧党。在书法方面成就极大,与黄庭坚、米芾、蔡襄(也有学者认为是蔡京)并称“宋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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