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yeyiwang 2011-05-24
将异常捕获,并且在catch块中不对事务做显式提交(或其他应该做的操作如关闭资源等)=生吞掉异常;
spring的事务边界是在调用业务方法之前开始的,业务方法执行完毕之后来执行commit or rollback(Spring默认取决于是否抛出runtime异常).
如果抛出runtimeexception并在你的业务方法中没有catch到的话,事务会回滚。
一般不需要在业务方法中catch异常,如果非要catch,在做完你想做的工作后(比如关闭文件等)一定要抛出runtime exception,否则spring会将你的操作commit,这样就会产生脏数据.所以你的catch代码是画蛇添足。由此可以推知,在spring中如果某个业务方法被一个
try {
//bisiness logic code
} catch(Exception e) {
//handle the exception
整个包裹起来,则这个业务方法也就等于脱离了spring事务的管理,因为没有任何异常会从业务方法中抛出!全被捕获并吞掉,导致spring异常抛出触发事务回滚策略失效。
不过,如果在catch代码块中采用页面硬编码的方式使用springapi对事务做显式的回滚,这样写也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