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yzly00 2020-01-12
在 MySQL SELECT 语句中,允许使用 GROUP BY 子句,将结果集中的数据行根据选择列的值进行逻辑分组,以便能汇总表内容的子集,实现对每个组而不是对整个结果集进行整合。
语法格式如下:
GROUP BY { <列名> | <表达式> | <位置> } [ASC | DESC]
语法说明如下:
<列名>
:指定用于分组的列。可以指定多个列,彼此间用逗号分隔。<表达式>
:指定用于分组的表达式。通常与聚合函数一块使用,例如可将表达式 COUNT(*)AS‘ 人数 ‘ 作为 SELECT 选择列表清单的一项。<位置>
:指定用于分组的选择列在 SELECT 语句结果集中的位置,通常是一个正整数。例如,GROUP BY 2 表示根据 SELECT 语句列清单上的第 2 列的值进行逻辑分组。ASC|DESC
:关键字 ASC 表示按升序分组,关键字 DESC 表示按降序分组,其中 ASC 为默认值,注意这两个关键字必须位于对应的列名、表达式、列的位置之后。注意:GROUP BY 子句中的各选择列必须也是 SELECT 语句的选择列清单中的一项。
对于 GROUP BY 子句的使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实例1】根据 dept_id 对 tb_students_info 表中的数据进行分组,将每个学院的学生姓名显示出来,输入的SQL语句和执行结果如下所示。
由运行结果可以看出,根据 dept_id 的不同分别统计了 dept_id 相同的姓名。
SELECT 语句中不适用GROUP语句如下:
不进行分组查询结果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