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公开 2017-12-28
南都讯 记者马辉 连楷 12月23日凌晨,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前进村,50多岁的环卫女工赵芳(化名)在清扫街道时被一男子伤害致死。当天下午,警方在事发地不远处----嫌疑人的出租屋发现了赵芳的尸体,并在当晚抓获嫌疑人。据受害人家属称,警方透露嫌疑人是喝醉酒后用砖头砸赵芳头部使其死亡的。
事发地有血迹 不远处发现死者衣物
12月23日那天,在东莞工作的胡兵(化名)怎么也不相信这么一个事实:母亲赵芳凌晨4点多清扫街道时被害身亡。他从东莞急匆匆赶到花都,想了解到底是怎么回事。母亲今年年近60岁,和父亲胡正(化名)都在狮岭镇前进村做环卫工人,已经多年。可是,他见到母亲最后一面时,是在2017年12月24日。那时,赵芳已经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躺在殡仪馆里,头部还留有明显的伤痕。
胡兵告诉南都记者,母亲是被一个租住在同村的陌生男子伤害致死,23日晚该男子已被警方抓获。现在,警方已立了案,他们一家人正在等待下一步的起诉程序。
今天(12月27日),记者在前进村苏屋一巷某个狭小的出租房内见到了胡兵和他的父亲胡正。胡正说,自己是山东人,妻子赵芳是湖南人。赵芳来此已有十年。这几年,他和妻子都在村里做环卫工,村委是雇佣方,但是没有签合同,每月薪金微薄。租住在出租房的夫妻俩每天辛辛苦苦,负责打扫村道,清理垃圾。
23日凌晨3点多,胡正和赵芳从出租房出去,开始凌晨的清扫工作。赵芳从一个方向清扫,胡正则去另一个方向装运垃圾。装完第二趟垃圾,时间已经过去一会,赵芳并没有和往常一样和他会合。胡正有点着急,围着赵芳清扫的方向转了几圈都没有发现人。感觉情况不对,他立刻叫来其他人一起寻找。凌晨4点多,在村路旁一家档口门前发现一条裤子,胡正确认是赵芳的。
随后,他们在约100米的地方发现了赵芳使用的扫把,地面有不少血迹。胡正当时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马上报了警。记者回访事发地看到,事发路面没有路灯,附近有砖头和不少垃圾,地面血迹已变暗淡。事发地旁有一排民居,建筑物有些监控,但没有对着事发地方向的。
死者在同村一出租屋被发现 离事发地数百米
经警方调查,当天下午,赵芳的尸体在同村一间出租屋被发现。这个出租屋,离赵芳平时居住的出租房只有几十米,距事发地也只有几百米。
根据胡正的指引,记者注意到,从事发地到尸体发现的出租屋,路上走街穿巷,有几处也发现了血迹,甚至地面还有明显的移动痕迹。根据地上的血迹,警方带着警犬找到了涉事出租屋。发现赵芳尸体后,警方展开对嫌疑男子的抓捕工作。胡兵表示,当晚嫌疑人在佛山三水被抓。
作案男子租房时未出示身份证 才住了十几天
在胡正等人的带领下,记者来到涉事出租屋所在处。该出租屋位于3层,处在关闭状态。附近一位街坊表示,嫌疑人是一名40多岁的男子,平时不知道他有什么工作。事发当天下午,警方将尸体从3楼出租屋抬出。该街坊表示,嫌疑人“胆子很大”,事发后还出现在楼下,直到警方到来搜查,他才溜走,当晚被抓获。
南都记者找到了涉事出租屋的房东。该房东称,嫌疑男子是湖南人,瘦瘦的,孤身一人,在此出租屋才住了十几天。该男子经常早出晚归,登记出租的时候也没有给身份证,交了押金和一个月房租,总共200多元。
警方已立案 村委会表示愿给一万元补偿
关于此事件,南都记者了解到花都警方已于12月23日以故意伤害案立案,嫌疑人已被抓获,但案件细节警方未予透露。但家属表示,警方透露嫌疑人是醉酒状态用砖头将赵芳伤害致死。
家属认为,既然是工作时出的事,希望申请是工伤。胡兵表示,事情出了之后,前进村村委认为案件责任在嫌疑男子,作为雇佣方只会给1万元的人道主义补偿。就此事,南都记者到前进村委咨询。村委书记办公室两工作人员表示,赵芳确是村环卫队雇佣,具体事宜需要等警方定性后再说。对于赵芳的合同,工作人员表示有,但拒绝向记者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