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读人读事 2017-11-28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科科长秦晓丽
她从信访人伤心的眼泪中揪出渎职犯罪,虚假诉讼当事人在她面前流下悔恨的泪水,濒临家破人亡的车祸受害人被她的正义之举感动得潸然泪下……她,就是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秦晓丽。过硬的专业功底和执着的为民情怀,让她收获无数赞誉和嘉奖。
借贷纠纷里揪出渎职犯罪
2012年,李某向万某借款400多万元,后因无力偿还,被万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某对法院的执行行为不服,多次到四川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上访。2014年9月,此案交到秦晓丽手中,除了申诉书外,还有8本厚厚的卷宗。
“我只向万某借了400多万元,但法院却将我价值2000多万元的5套房产以1000多万元的低价抵偿给他,你让我怎么服!”一见面,李某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秦晓丽诉说了她的委屈。
秦晓丽翻阅了8本卷宗材料,逐一梳理案情,发现该案确实存在疑点。她着手制定了详细的调查预案,多次奔赴成都、乐山、宜宾等地,到银行、公证处、法院询问证人,调取档案材料,证实此案在案件管辖、执行标的、处理当事人异议以及拍卖房产、裁定房产过户等环节上都存在问题。有人在违法办案!她毫不犹豫地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015年10月28日,法院采纳了建议,并对有违法办案行为的3名相关人员给予了行政处分。
李某对最后的处理结果很满意,特意赶到检察院,当面感谢秦晓丽,承诺不再上访。由于该案承办人存在滥用职权的嫌疑,秦晓丽向反渎部门移送了犯罪线索,目前该渎职犯罪案件已提起公诉。
察微析疑识破虚假诉讼
“我以为都是我自己的钱,用在哪里都一样,现在才知道通过虚假诉讼是犯罪行为。”2016年底,由东坡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虚假诉讼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对秦晓丽说十分后悔。
事情要从2015年说起。东坡区某木制品厂因经营不善长期亏损,背负大量外债,后因修建高速公路,该厂被依法拆迁。依照法律规定,债权关系中劳动报酬有优先受偿权。但该厂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不足以全额支付包括工人工资和其他债务。老板刘某计上心来,与张某、李某、王某等7人串通,伪造工资欠条,将部分借贷债务以拖欠工资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借此套取18万余元补偿款。
2016年4月,检察院民行科接到群众举报,称工资表上的人有的不是该厂工人,申请执行工资的人员有假。秦晓丽当即到法院调取5起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的卷宗材料,案件表面看起来没有任何纰漏,看不出有任何虚假痕迹。
为尽快揭开真相,秦晓丽多次奔走于彭山区、仁寿县及东坡区部分乡镇寻找案件当事人,调取工商登记、职工工资表等资料反复核查,最终发现张某、李某等5人并不是该木制品厂员工,而是该厂债权人,王某等2人虽是该厂员工,但实际拖欠的工资远低于起诉工资。显然,此案是一起虚假诉讼。
东坡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向公安机关移送了犯罪线索。2016年11月,检察院对刘某等8人提起公诉,8人分别被判处四个月拘役到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宣判那一刻,几名犯罪嫌疑人流下悔恨的泪水。
满腔正义帮助受害人拿到赔付款
对民行检察工作来说,一边是冷冰冰、硬邦邦的法律条文,一边是热乎乎、软绵绵的家长里短。怎样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考验的不仅是法律素养,更是民生关怀。
今年4月的一天,家住永寿镇的吴某和儿子骑乘摩托车回家途中,与赵某驾驶的小货车相撞,车祸造成吴某受伤、儿子当场死亡。肇事者赵某对吴某一家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吴某儿媳此前因家境贫困多年不知所踪,现在儿子出车祸死亡,自己因车祸受伤住院需要高昂费用,一个破败的家庭眼看就要毁了。
秦晓丽在下乡送法活动中偶然得知吴某遭遇后,立即联系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为吴某指派援助律师,又和法院办案人员交换意见,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一个月后,吴某终于拿到11万余元的赔付款,解决了无钱医治的燃眉之急。拿到救命款那一刻,吴某忍不住潸然而下。
7年来,秦晓丽支持弱势群体起诉19件,为弱势群体争取赔偿费70万余元,一些当事人纷纷给她送来锦旗。她知道,这是大家对她工作最大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