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在信息安全新媒体 2017-12-02
今天,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出《关于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济南)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行为处理意见的通报》,这俩房企因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受到处理。
通报称,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济南中弘广场17号地块B、C栋高层商务办公楼,位于经十东路北侧中央商务区内,规划用途为办公,规划设计每层配建一处公共卫生间。目前项目主体已封顶,网签销售16套。经查,自2016年5月以来,该公司销售人员在售楼处公开发布虚假宣传信息,将规划用途为办公性质的用房按“公寓”进行包装,并承诺每间用房均设置独立卫生间,公开对社会推广销售,诱导广大消费者购买。
华润置地(济南)有限公司开发的济南华润万象城北地块高层商务公寓,位于经十东路北侧中央商务区内,规划用途为商务公寓,目前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查,自2017年9月起,该公司利用短信平台、电台、网络媒体等形式对商务公寓以“类住宅”户型进行宣传推广,打着不限购的旗号,夸大房屋的居住功能,误导消费者。
通报指出,这两个房企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有关规定,严重扰乱了济南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经研究决定:
责令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项目销售、停止网签,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后期项目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建设,如发现存在擅自对房屋上下水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责令华润置地(济南)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项目宣传推广行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中央商务区是我市着力打造的集区域金融中心、总部聚集中心、区域创新中心为一体的城市新中心,上述企业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规规定,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同时破坏了中央商务区的功能定位,影响后期的运营管理。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要求各开发企业在项目建设中要严格落实规划,遵纪守法,诚信经营,通过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赢得市场。对于违法违规的企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依法处罚等措施予以处理,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报原文:
两部门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部署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六、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七、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八、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通知强调,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进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总结:我们希望市场越来越健康,我们希望雷声大雨点也大,我们希望刚需与全款客户同权选房,希望不要再绑定地下室车位销售,我们希望说的与做的一致起来,就这么简单,然而落实起来貌似很难。希望手举的高高的,落下来的时候不要减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