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 类名的单词连字符:下划线还是连接符?

AloneDonkey 2014-05-08

本文的部分内容整理自我对此问题的解答: 命名 CSS 的类或 ID 时单词间如何连接? – 知乎

问题

CSS 类或 ID 命名时单词间连接通常有这几种写法:

  • 驼峰式: <font face="NSimsun">solutionTitle</font><font face="NSimsun">solutionDetail</font>
  • 用横杠(连接符)连接: <font face="NSimsun">solution-title</font><font face="NSimsun">solution-detail</font>
  • 下划线连接: <font face="NSimsun">solution_title</font><font face="NSimsun">solution_detail</font>

应该采用哪种写法呢?选择的时候是出于个人习惯还是有别的考虑?

看了下豆瓣,美团,淘宝的源码,都是采用 <font face="NSimsun">solution_title</font> 的写法。

我的回答

首先定个性,这是个纯粹的“代码风格”问题。

什么是“代码风格”问题?有一些特征:

  • 技术规范不会硬性规定。虽然规范有时可能会提供指导性的建议,或者有时会有行业大牛出来鼓吹最佳实践。
  • 个性化十分明显。也就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永无定论。

扯完之后说一下我自己的习惯:

以前用下划线

主要原因是在编辑器中双击可以选中;另外自己觉得下划线好看(纯个人喜好)。除此以外可能还有一点“小白式谨慎”(避免与 CSS 属性名/值弄混、避免与减号弄混),或者我的启蒙教材就是使用下划线的。

现在主要使用连字符

后来逐渐接手或参与了一些别人的项目,接触过各种代码风格。在老外的一些项目中接触到大量的使用连字符的命名,看多了感觉也不难看。在编辑器中也可以通过“双击并拖动”来选中,所以就逐渐过渡到了连字符。

在特殊场合用驼峰式

驼峰式写法输入不方便、引入了大小写的复杂度、可读性无优势,因此很少在日常开发中使用。而正因为如此,我目前主要在一些框架级的类名中使用,以便于日常开发的命名习惯区分开,避免无意中污染框架级样式的可能性。

关于标准

有网友提到:

HTML 和 CSS 语法中,无论是属性名和值,用到连接符的地方都是 <font face="NSimsun">-</font> 没有 <font face="NSimsun">_</font>。Follow 标准有益无害。

这种说法我并不赞同。因为“follow 标准”一说没有根据,而且逻辑不清。

我们很容易理清一件事——给元素的 class 和 id 命名,本质上是给 HTML 标签的 class 与 id 属性写入值。HTML 的 标签属性值 的合法性与 HTML 标签属性名、CSS 属性的名/值的命名习惯有关系吗?

说到“标准”,其实我也完全不知道 class 和 id 的合法值是什么、不知道下划线是否合法,甚至记不太清楚 class 与 id 的值是否是大小写敏感的。为此,我查阅了现行规范 HTML 4.01 和 CSS 2.1 的部分章节。CSS 2.1 是这样说的:

In CSS, identifiers (including element names, classes, and IDs in selectors) can contain only the characters [a-zA-Z0-9] and ISO 10646 characters U+00A0 and higher, plus the hyphen (-) and the underscore (_); …

也就是说,用下划线来连接多个单词作为 class 或 id 的值,是合法的。

(贺师俊老师提示道:CSS 1 和 2 的规范在这一点上有错误,没有把下划线加进去;直到 CSS 2.1 中,这个问题才被修正。)

其它观点

关于可读性

贺师俊老师(@hax)提出了一个容易被忽略但实际上很重要的因素:

<font face="NSimsun">-</font><font face="NSimsun">_</font> 有一点好的地方是, <font face="NSimsun">_</font> 有时候会难以分辨,就好像空格一样。而 class 里面有没有空格是挺重要的。比较以下三种用法:

<div class="a_very_very_very_long long_class short_class"> 



<div class="a-very-very-very-long long-class short-class"> 




<div class="aVeryVeryVeryLong longClass shortClass"> 

关于编辑器

很多同学提到了不同的单词连接方式对选择操作的影响,比如双击可以直接选中用 <font face="NSimsun">_</font> 连接的多个单词,但用 <font face="NSimsun">-</font> 连接的多个单词则无法全部选中,选区会在 <font face="NSimsun">-</font> 处终止,即只能选中一个单词。

Sublime Text

对此,一丝同学(@yisibl)在 微博 做了科普:

CSS 命名用连字符 <font face="NSimsun">-</font> 不能双击选中的问题一直是一个伪命题,这是编辑器的问题,因为这个而选用下划线 <font face="NSimsun">_</font> 实在有些牵强。在 Sublime Text 2 的全局配置文件 <font face="NSimsun">Preferences.sublime-settings</font> 中找到 <font face="NSimsun">word_separators</font> 字段,删掉其中的 <font face="NSimsun">-</font> 即可双击选中一连串的多个单词。

CSS 类名的单词连字符:下划线还是连接符?

Vim

也有一位 潘魏增同学 提供了 Vim 的配置方法:

如果使用 vim,可以设置 set iskeyword+=-,这样就可以匹配选中以 – 连接的关键词,search 和 mark 的时候会比较方便。

(抱歉,这里只是纯转发,暂时无法验证。)

UltraEdit

我在 Windows 下一般用 UltraEdit 干活,它有一种操作叫作 <font face="NSimsun">Ctrl + 双击</font>。而且我们可以设置此操作的分界符,很灵活。

CSS 类名的单词连字符:下划线还是连接符?

鼠标选择

如果你的编辑器不支持上述配置或操作,要想一次性选中以 <font face="NSimsun">-</font> 连接的多个单词,其实也是有解决方案的: 双击的最后一击先不要松开,再左右拖动就可以以单词为单位扩张选区。(这种选择方式几乎适用于所有编辑器,而且 Windows 和 Mac 通吃。)

实际上我并不建议像前面几种方法那样在编辑器中取消 <font face="NSimsun">-</font> 的分界符身份,而是建议使用这种“双击 + 拖动”的方法来选择任意数量的单词。因为,某些时候你只想选中 <font face="NSimsun">one-two-three</font> 中的 <font face="NSimsun">one-two</font><font face="NSimsun">two-three</font> 或单个单词,那么这种方法显然更自由更精确——想选少选少,想选多选多。

— Bonus Track —

如果你在使用 WebStorm(或它的兄弟 IDE),就不要用鼠标点来点去了,不优雅。

你可以把光标移到某个单词上,用 <font face="NSimsun">Ctrl + W</font>(在 Mac 下是 <font face="NSimsun">Cmd + W</font>)快捷键就可以选中当前单词;更神奇的是,这个快捷可以连续使用,可以不断把选区扩张到更大的语法单元:单词 → 一串单词 → 整个字符串(或语句) → 对象(或函数作用域) → …… → 整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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