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学东:比特币存在“刷单”乱象 反洗钱监管指引正征求意见

82632713 2017-03-14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周学东:

比特币存在“刷单”乱象

反洗钱监管指引正征求意见

■本报两会报道组 张 歆

“比特币的泡沫和风险确实是比较大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周学东3月13日上午在回应《证券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我们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强化比特币的监管措施,各部门将从不同监管角度陆续出台相关规定。例如,在反洗钱方面尽快推出监管指引,现在已向比特币交易平台征求意见。”

周学东介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部署,我们从今年1月初开始,对比特币交易平台进行了持续的现场检查。两个多月来查出了不少问题,比较突出的有两方面:一是部分机构涉嫌违法从事金融业务,包括融资融币、连续交易、集中撮合等。二是这些机构基本上还没有建立反洗钱的内控制度和措施。利用比特币洗钱和利用比特币逃避外汇管制的情况确实存在,但数量并不大。”

“需要关注的是,比特币等网络虚拟商品交易的泡沫非常大。今年1月份,比特币价格猛涨,中国的比特币交易量一度占据全球的99%。实际上,真实的交易量并不是特别大,主要是一些机构和投资者通过高频交易做‘对敲’,即制造虚假交易、通过刷单做大业务量。可能这是因为一些PE、风险投资者希望藉此做大市场份额,吸引投资者关注和投资。所以,有必要对比特币进行检查和监管。”周学东强调。

此外,周学东澄清市场误读并表示,“目前比特币交易平台经常被误认为是交易所,但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目前的比特币交易平台并没有相应的金融牌照,不能称为交易所。此外,比特币是网络虚拟商品,不是货币,与央行正在研究的数字货币也有本质的区别。”

周学东建议,从短期来看,要明确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底线,建立负面清单,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比如说,不得采取杠杆交易、融资融币,不得采取免交易手续费的方式推高交易量、操纵交易价格,不得违反反洗钱规定或者参与洗钱,不得违反外汇管理规定,不得将比特币代替法定货币用于支付结算,不得偷逃税款,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进行非法传销,不得违规开展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

周学东认为,从长远来看,一定要将比特币纳入地方管理的商品类交易平台监管范围,由地方金融局实施主体监管或机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证监局、保监局、工商局、税务局等实施功能监管;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从支付结算、账户管理、反洗钱、外汇管理的角度实施功能监管。总之,对比特币等交易平台要包容创新,审慎观察,但不管肯定是不行的。

除了聚焦比特币监管,周学东还提出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议案,建议明确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内容,“如建立逆周期资本监管方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实施审慎监管等内容,同时应明确人民银行可以制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标准和范围。此外,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中明确赋予人民银行在金融稳定事务方面的评估、检查职责,明确人民银行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处置职责,可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恢复和处置计划进行评估。发现问题的,可要求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单独或会同相关监管部门采取审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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