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100人 2018-03-16
3月15日上午,G80广昆高速贵港段,玉林市往贵港方向401公里处,一辆大货车失火,火势凶猛,整辆货车基本烧成空壳。
货车上装载了大量的电子产品,发生事故后散落一地,包括大量的苹果iPhone X手机包装盒,十分惹眼。
本次事故有两方面的重大损失,一方面是货车完全被毁,已经报废。另一方面的重大损失是所拉货物的损失,所拉货物是非常贵重的iPhone X,每部1万元人民币,如果是1000台,那么损失就是1000万元人民币。这可怎么办呀!
我们先看一下车辆损失应该怎么赔,本次事故是车辆行驶过程中自燃,属于自燃损失险赔偿。前提是车辆必须购买有车辆损失险后附加买有自燃损失险,否则只能自己承担车辆报废的损失。
另外,那么多iPhone X怎么赔?这些iPhone X不属于车辆损失,属于所载货物的损失,有得赔吗?第三者责任险有个附加险叫车上货物责任险,专门负责赔偿所载货物损失的。车上货物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为: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
从车上货物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限额可以看出,意外事故造成所载货物的损失由车上货物责任险赔偿,但并不是损失多少就赔多少,而是根据所购买的限额确定,比如本事故中,如果车主购买车上货物责任险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而损失的iPhone X为1000万元人民币,那么保险公司最高只能赔偿100万元人民币(还必须有不计免赔险才能100%赔),剩余的900万元人民币只能车主自己承担了。
学习更多汽车保险知识,请关注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平台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