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桌 2017-12-24
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企业年金办法》昨天(22日)公布,《办法》规定,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存入个人账户。《办法》将从明年2月开始实施。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企业年金,为职工增加一份养老积累,提高职工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此次公布的《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 金维刚:这样的话,就对于企业和职工在缴费方面更加明细,也和在前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建立的职业年金的缴费办法也趋于一致,这样的话也能够使得在补充养老保险领域,在政策方面更加显得公平。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可以根据职工岗位和贡献不同,在企业缴费量上有所区别,体现年金的激励作用;但《办法》也规定企业年金兼顾公平、控制差距,企业当期缴费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有多种选择
由企业和职工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存入个人账户的职工企业年金,最终钱归谁?又如何领取呢?
最终钱归谁?简单说,个人交的部分自始至终归个人;企业交的部分最终也将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办法》明确,年金中企业缴费部分,可以约定从一开始就归个人,也可以随着职工工作年限的增加而逐步归个人所有,但这个期限不能超过8年。
金维刚: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这部分的投资收益是完全归个人的,作为单位的缴费部分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可以直接划到个人的账户里面,也可以跟企业约定,或分次划到个人的账户里面。这方面有一些约定,这样的话对于这个企业来讲,它有利于发挥年金对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一种作用。
对于企业年金的待遇领取,《办法》规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本人。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金维刚:明确了多样化的选择,这个也有利于在职工退休以后,在企业年金待遇方面他有更大选择的余地,特别是可以投保商业养老保险,这个对于职工来讲,他在退休的时候也多了一个对他提供终身保障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