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ngquanx 2019-06-30
看了一下最近写的css代码,发现基本只用到了id选择器(js里)、后代选择器和类选择器(因为听大牛推荐使用类选择器,然后就开始大篇幅使用。。。)。所以想深入学习一下css选择器和css的效率优化,先记录所学的一部分,以备后续补充。
id选择器(#myid) 类选择器(.myclassname) 标签选择器(div,h1,p) 相邻选择器(h1+p) 子选择器(ul > li) 后代选择器(li a) 通配符选择器(*) 属性选择器(a[rel="external"]) 伪类选择器(a:hover,li:nth-child)
在这里,我们需要知道的是浏览器是如何读取选择器的。Chris Coyier曾在《Efficiently Rendering CSS》一文中说过“浏览器读取你的选择器,遵循的原则是从选择器的右边到左边读取。换句话说,浏览器读取选择器的顺序是由右到左进行”。
选择器的最后一部分,也就是选择器的最右边,部分被称为“关键选择器”,它将决定你的选择器的效率如何?是高还是低。“越具体的关键选择器,其性能越高”。举个例子: #myId span和span #myId谁的效率更高?答案是后者效率更高,因为后者的关键选择器更具体。
行内样式就是这种语法的<标签名 style="属性1;属性2;属性3;属性4">内容</标签名>。例如这样:
规则 | 说明 |
行内样式会被!important覆盖。 | 不推荐使用!important。!important的优先级比行内优先级高,有时候样式一直不生效就可能不知道在哪写了个!important。 |
优先级不同的选择器作用在同一元素上,优先级高的生效。 | |
优先级相同的选择器在同一元素上,以后出现的为准。 | 如果一直修改一个样式不生效,可能是被后出现的同名选择器给覆盖了。。。。 |
选择器越具体,优先级越高。 | |
优先级相同,与元素近的选择器生效。 | head里和.css文件里,head里的选择器生效。 |
注:
!important说明:
如果不使用!important,第二个样式会覆盖第一个,但是由于第一个有!important,所以在字号设置上优先级更高。
建议 | 说明 |
避免将通用选择器作为通用选择器。 | 匹配开销大。 |
避免id选择器用标签和类。 | |
避免class选择器用标签。 | |
用class替换多层标签选择器。 | 减少css查找。 |
避免使用子选择器。 | 后代选择器是开销最最最最大的。 |
避免正则的属性选择器。 | |
删除没用的样式。 | 用工具检索是否用到。 |
结束语:诶,看了一圈发现还是要用类选择器...(捂脸)
background-color: blue;background-color: yellow;<input type="button" value="变蓝" @click="changeCol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