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网贷备案指引明确登记流程和分类

互联网小兵 2016-11-30

新京报快讯(记者金彧)今日,新京报记者从银监会获悉,为进一步建立网贷信息中介机构基本统计信息机制,加强网贷信息中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银监会、工信部、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简称《指引》),明确备案登记及相关流程的先后顺序、实施分类规定是两大原则。

  明确登记流程

银监会表示,《指引》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法》规定的基础上,着力明确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的流程和所需提交的材料,特别是明确备案登记与工商注册、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及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等的先后顺序。

新设机构的备案登记申请流程简单概括为:办理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提出备案登记申请并提交资料→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并出具备案登记证明文件。

网贷平台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可持登记证明进行资金存管、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事项。

  新老平台区别对待

在备案的程序、要求等方面,《指引》对新老平台进行区分管理。

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按要求进行合规承诺并提交9类文件材料。办理备案登记的具体时限,由地方就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规定,但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网贷平台新设立分支机构无需办理备案登记。

在指引发布前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安排,在各地完成分类处置后再行申请备案登记。除常规材料,还需到工商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补交机构经营总体情况、产品信息及违法违规整改情况说明等。存量平台备案登记时限不超过50个工作日。

人大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表示,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国家金融监管的进步,有利于引导监管对象主动合规、积极合规,实现监管成本下降和监管效率上升的双赢。

  机构:网贷行业正式步入“持牌经营”阶段

91金融创始人许泽玮表示,《指引》发布,意味着只有进行备案登记过的平台才有资格从事网络借贷事业,表明国内网贷行业将正式步入“持牌经营”的阶段。同时,备案登记不可视为是监管对登记机构的增信背书。此举意在提醒用户,要从多方面去考察平台本身。

在玖富创始人兼CEO孙雷看来,网贷行业将正式进入监而有管,备案而查的机制中。随着监管越来越严,良币驱逐劣币的进程将会加速,行业会朝向一个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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